(一)落实盟委行署、自治区计生协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
工作的方针、政策、规划,拟定和组织实施计划生育协会各项
工作。
(二)指导全盟计划生育协会加强组织建设,发展志愿者
队伍,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具有群众组织特点的活动。
(三)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工作,宣传计划生育方针、政
策、法律,普及有关性与生殖健康、计划生育和预防艾滋病的
科学知识。
(四)开展生育关怀行动,关怀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、育
龄群众生殖健康、独生子女、女孩健康成长和基层计划生育工
作者。
(五)指导推进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,反映会员诉求,
维护会员和广大育龄群众的合法权益。
(六)参与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,争取社会力量支持,促
进人口福利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。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,提
高家庭发展能力。
(七)负责规划和指导全盟计划生育协会干部教育培训。